2008年3月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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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菜老妇踩瓜皮 农贸市场认倒霉
通讯员 潘辉明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

  本报讯  菜市场里的一块冬瓜皮引发了一桩官司:长兴县李家巷镇的孙女士因踩到这块冬瓜皮而摔成了骨折,农贸市场则因这块冬瓜皮得赔出1.5万元。昨天,农贸市场将这笔赔款一次性付清了。
  2007年8月13日上午,年过半百的孙女士在农贸市场卖完蔬菜收摊回家。在市场里的通道上,她踩到了一块冬瓜皮,当即滑倒在地不能动弹。当时市场里没有管理人员出来处理此事,还是别人叫来了孙女士的丈夫,才把她送去了医院。
  经诊断,孙女士的右髌骨粉碎性骨折,做了手术并住院7天。
  当年11月16日,孙女士起诉农贸市场,索赔医疗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、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万余元。孙女士认为,农贸市场对经营场所必须履行安全保障义务,对地面上的垃圾应尽到清扫责任,因此农贸市场应当对她在市场内摔倒受伤一事承担赔偿责任。
  被告农贸市场则认为,他们作为市场的管理方已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。他们与环卫所签订了打扫垃圾的协议,以保证市场整洁,但并不能确保市场的地面每时每刻都没有一点垃圾。孙女士的摔倒完全是她自己疏忽造成的。
  今年2月28日,长兴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。经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:农贸市场在3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各项赔偿款共计1.5万元。